通知公告

关于庐江县2019年度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全县第二批次奖补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1-1-14  浏览次数:1374

根据《庐江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机制》(庐政办〔2019〕46号)、《关于印发庐江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庐办发〔2019〕35号)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庐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执行部门(县商务局)初审、联审小组(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投资促进中心)审查通过。现将2019年度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全县第二批次奖补联审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5天 (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商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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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庐江县支持商贸服务业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批次审核公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主体)名称

政策奖补项目名称

企业(主体)申报奖补金额

联审小组抽查复核意见

 

审核条件要素栏(根据审核要求增设栏目)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备注

1

安德利庐江汤池商贸中心

支持市场建设项目(对当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批发、 住餐的除外)建设和租赁经营直营店, 经营面积达300平方米、 500平方米和800平方米以上, 经验收合格的, 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额的10%给予资金补助, 高以面积分别不超过10万元、 15万元和20万元)。

11.23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第一款: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1、该商贸中心租赁建筑面积为1502平方米(标准经营面积800平方米)。经现场测量经营面积为1122平方米,符合本条款800平方米补助标准。
    2、该商贸中心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2日。
    3、租赁合同补充规定函约定为该商贸中心物业改造期变更为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3月29日。开业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4、该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告为1123148.15元。
    5、该项目补助金额1123148.15元*10%=11.23万元。

20

11.23

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2

安德利庐江爱庐直营店

6.3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第一款: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1、该直营店租赁经营面积为700平方米(标准经营面积500平方米)。经现场测量经营面积为769平方米,符合本条款500平方米补助标准。
    2、该直营店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3、租赁合同规定该直营店租赁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试营业时间为2019年元月2日。
    4、该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为630809.86元。
    5、该项目补助金额630809.86元*10%=6.30万元。

15

6.3

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3

安德利移湖路直营店

11.28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第一款: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1、该直营店租赁经营面积为600平方米(标准经营面积500平方米)经现场测量经营面积为512平方米,符合本条款500平方米补助标准。
    2、该直营店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6日。
    3、租赁合同规定该直营店租赁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试营业时间为2019年5月6日。
    4、该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为1128431.90元。
    5、该项目补助金额1128431.90元*10%=11.28万元。

15

8.92

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4

安德利庐江文元学府直营店

6.56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第一款: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1、该直营店租赁建筑面积为507平方米(标准经营面积300平方米),经现场测量经营面积为430平方米,符合本条款300平方米补助标准。
    2、该直营店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
    3、租赁合同规定该直营店租赁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9年12月19日。
    4、该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为656166.00元。
    5、该项目补助金额656166.00元*10%=6.56万元。

10

4.74

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5

安德利庐江绣溪店

5.57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第一款: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1、该直营店租赁建筑面积为380平方米,经现场测量经营面积为367平方米,符合本条款300平方米补助标准。
    2、该直营店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5日。
    3、租赁合同规定该直营店租赁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4、该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为557592.00元。
    5、该项目补助金额557592.00元*10%=5.57万元。

10

2.57

支持市场建设项目

6

方圆荟·世纪中心ma11商业综合体

支持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贸企业集聚区) 建设项目

20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1、第十款:对当年新运营业态超过3个以上且面积达到5万、10万、15万平方米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补助。
    2、方圆荟世纪中心ma11商业综合体位于庐城镇城中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侧。
    3、项目规划总体面积中的商服用房为120000平方米,含该地块综合体、男人街和女人街项目。其中男人街和女人街项目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该项目建筑面积为5.45万平方米。
    4、该项目开业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
    5、该项目业态包括:影院、餐饮、休闲、儿童游乐和零售等5大类业态分布。

20

20

支持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贸企业集聚区) 建设项目

7

安徽安德利酒店有限公司

支持品牌创建项目

5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1、第十二款:对当年商贸流通企业获得5钻酒店、绿色饭店、省级老字号、 省级名牌、市级以上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 5万元、 3万元、 2万元、 1万元奖励。
    2、2019年11月25日,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

5

5

支持品牌创建项目

8

庐江县庐城镇同心楼早点店

支持品牌创建项目

3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1、第十二款:对当年商贸流通企业获得5钻酒店、绿色饭店、省级老字号、 省级名牌、市级以上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 5万元、 3万元、 2万元、 1万元奖励。
    2、皖商办流通函(2020)184号文件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认定2019年度“安徽老字号”品牌的通知。

3

3

支持品牌创建项目

9

安徽喜洋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合肥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活动项目。

0.3

    庐办发〔2019〕35 号庐江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1、第十四款:支持合肥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活动项目。扎实开展合肥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活动, 对由县商务局统一组织参加的合肥市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单个企业, 有参展样品的, 给予0.3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由县商务局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展销活动。
    3、参展时间:12月7日-12月10日(参展时间四天)。
    4、地点:安徽国际会展中心A区。

0.3

0.3

支持合肥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活动项目

10

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

0.3

0.3

0.3

11

庐州食品有限公司

0.3

0.3

0.3

12

半日闲食品有限公司

0.3

0.3

0.3

13

安徽润生园保健品有限公司

0.3

0.3

0.3

14

荣兴大扁糖

0.3

0.3

0.3

15

庐江县十里风光茶叶有限公司

0.3

0.3

0.3

16

庐江县金鸿珍禽家庭农场

0.3

0.3

0.3

17

庐江县红富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0.3

0.3

0.3

18

合肥菲凌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3

0.3

0.3

19

合肥乡公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3

0.3

0.3

20

庐江县冶父山镇了得油厂

0.3

0.3

0.3

 

合计

 

 

 

101.6

65.36

 

 

联合审核小组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