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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认定条件材料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1-1-25  浏览次数:1347

2021年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认定条件、材料是怎样的?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下面小编将为你详细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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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认定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或参与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项目国拨资金已到账且尚未获得地方支持的企业。

本次地方支持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项目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金额与承担单位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孰低原则,给予不超过50%支持;项目在本地实施产业化的,仍按孰低原则给予1:1配套支持。

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认定材料

1.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申报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承担或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批文及合同复印件(国拨资金分年度支持材料附后);

4.国拨资金到账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合同期内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附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国拨资金到账情况、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等);

6.经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南京市企业承担(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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