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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程序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1-1-27  浏览次数:1119

2021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旨在改善旅游业融资环境,支持有地方特色和市场前景、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旅游业项目开发和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程序指南盘点如下,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安全高效”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有偿使用,鼓励创新,使用方向须符合产业政策和本省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该政策详情可以直接咨询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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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和使用范围

(一)项目申报范围。基金以债权方式进行运作,专项用于支持省内旅游产业和文旅融合产业的发展。主要支持省内地方特色鲜明和市场前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旅游小镇、乡村旅游区以及旅游新业态和文创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企业。

(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基金的使用方向须符合产业政策和本省旅游业发展规划,基金用于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旅游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不得用于股票、股票类投资基金、房地产、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项目投资。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对促进江苏旅游产业发展有示范作用;

(二)企业已经开展实际经营,有稳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市场前景好,行业成长性快、发展潜力大;

(三)企业架构、法务、财务等方面不存在制约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有切实可行的还款保障方案。

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由市、县文旅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筛选推荐,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行文申报,并将申报文件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基金管理人(江苏再保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报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基金项目库统一管理。

(三)基金管理人对过审项目开展贷前尽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发放贷款。

(四)基金项目库(2013—2019年)内的项目,如需新增贷款或续贷,所需金额在前期获贷额度范围内的,可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基金管理人对资金周转困难、信用较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给予贷款支持;所需金额超出前期获贷额度范围的,需按新贷项目要求,重新进行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连续申请新增贷款或续贷超过3次,延长不超一年的还款期。

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文旅企业需如实填写《xx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按照《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供有关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

(二)单户企业(或项目)新增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对确需超过2000万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三)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4.35%。

(四)项目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说明材料,应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基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将对项目单位予以终止项目合同、停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资金、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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