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池州市发放“留池工作红包”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28  浏览次数:1291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企业生产有序、员工健康安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让外来务工人员在池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假期,我市将于近期开展春风送暖、稳岗留工行动,为在池过节的外地员工发放“留池工作红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为在池务工、非安徽户籍并已在池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池外来务工人员(指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在池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在池个体工商户、在发证机关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留池工作红包”。该项补贴分两阶段直接发放至在池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卡账户。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时间

“留池工作红包”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发50%500/人),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21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发剩余50%500/人),申报时间为2021218日至226日,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

2、申报流程

市本级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区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在池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卡账户

3、申报材料

第一阶段:(12021年春节期间外来留池员工申领红包汇总表;(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红包承诺书。

第二阶段:(12021年春节期间外来留池员工申领红包汇总表;(2)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确认书。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中所提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124日至2021226日。

2、“留池工作红包”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节余基金中列支。

3、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生产经营违法违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

4、对企业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所发放补贴资金将予以追回,其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年度内不得申报各项稳就业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各县、区人社、财政部门和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市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岗留工全面推进。

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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