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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专利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农秘〔20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园区申报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于2021年3月12日(周五)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报送市科技局平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