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参考《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3、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4、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市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广泛应用智能装备。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数字化车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人机智能交互、应用工业机器人不少于2套;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
6、建立智能化管理模式。通过制造执行系统(MES)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制造过程实现智能化的软硬件技术、控制系统及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应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生产系统的实时监控,以信息技术为主导,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二)申报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市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3、具有一定数量的智能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50%。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1条。
4、管理信息化。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了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
5、车间设备互联互通。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化。
6、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
(三)申报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生产制造数字化。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40%以上,含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和智能仪表等智能装置的集成与应用。
3、检验数字化。能够利用传感器和网络技术,实现生产的在线检测及监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线安全运行。
4、生产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生产计划与调度的技术能应用在生产线上,包括生产线关键设备有输出数字的接口,生产的执行、生产制造过程的控制、物料消耗、产品产出信息等数据能基本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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