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  浏览次数:1381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经贸局的部门政策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4006655990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3月15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3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贸局1321办公室对应经办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款

(一)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3.生产办公用房购房补贴。

(2)对区属国有投资主体建设的多层标准化厂房,按照标准化厂房(不含土地)建设成本的20%给予投资建设主体补贴。

申报条件:高新建设投资集团、高新城创、高新股份、高创股份等区属国有投资主体建设的多层标准化厂房。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标准化厂房(不含土地)建设成本明细表及后附证明材料(设备购置发票、合同等);5.用地证明;6.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5.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对经认定,且当年获得市级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政策补助企业,按照市、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总额的15%、20%、25%予以补足;对经认定,且未享受市级政策补助的企业,单个项目补助比例高不超过10%、补助总额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①对列入项目库,且已享受市级技改投资补贴的企业,提供: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4.合肥市公示名单(包含补助金额及补助比例);5.市区两级政策资金入账凭证(其中2020年下半年技改补贴区级配套暂未拨付完成,只提供市级入账凭证即可);6.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②对列入项目库,且未享受市级政策补助的企业,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4.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5.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3);6.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兑现需提供项目完工评价意见;7.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聘第三方(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出具评估价;8.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三)鼓励自主创新。

12.荣誉资质奖励。

(1)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分别给予5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其中,

 

(4)支持创建品牌资质。

 

 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业互联网领域app级、省级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当年获得国际或级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且获奖产品已形成销售规模,给予其市级奖励资金50%的配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该产品专项审计报告;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研制和使用单位,分别按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售价的10%给予补助,在省市政策奖励基础上,累计金额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5.安徽省公示名单(包含补助金额);6.省市政策资金入账凭证;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5)支持试点示范。

 

对当年获得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获得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发展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对获得级、省级示范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13.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6)对参加政府部门主办或承办,且经高新区推荐的展会,给予参展企业经费补贴。参加特装展的,特装展台规模达100㎡(含)、150㎡(含)以上,分别给予5万、10万一次性奖励;参加标准展的,按每个标准展位费用的50%、产品运输费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5.2020年、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展会通知或省市部门邀请参加展会的证明;6.展会费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承办省级以上科技型创新创意(含工业设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科技型创新创意活动承办文件或承办合同;5.活动方案、参会通知、现场照片;6.展会费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17.支持各类平台落户发展。

 

(2)支持区外知名企业、机构在园区建立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数字出口服务等各类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园区成效显著的平台运营主体,经认定,对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给予10%,每家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区外知名企业、机构2020年在高新区新设立主体,为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数字出口服务等各类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经贸局受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平台介绍及高技术性证明材料、服务企业及服务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为高技术服务平台且服务高新区企业成效显著的平台,给予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10%的补贴。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平台介绍及高技术性证明材料;5.服务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合同汇总表(附件4)及合同复印件、转账凭证发票按汇总表顺序装订;6.研发费用科目明细账及相应发票复印件;7.2020年度平台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园内知名企业、机构自建并提供研发服务的技术研发平台、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平台等,经认定,每年按实际获得服务收入的10%,给予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为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研发服务的技术研发平台、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平台等,经贸局受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平台技术性和功能性介绍及证明材料、服务企业及服务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认定成功的平台,每年按实际获得服务收入的10%,给予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平台技术性和功能性介绍;5.2020年服务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合同汇总表(附件4)及合同复印件、转账凭证发票按汇总表顺序装订;6.2020年度平台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五)支持产业发展。

 

2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2)对内区优质企业结合其对区贡献给予上台阶奖励:

 

制造业:对当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工业产值(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平台截图(能看清企业名称和应税销售额),加盖税务部门公章;4.2020年完税证明;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区统计中心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7办公室

 

服务业:对高新区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中心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并纳入统计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新注册落户);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分中心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5.202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在高新区新成立或新落户的商贸流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并纳入统计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新注册落户);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4.202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和2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且增速超园区当年行业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2020年高新区服务业平均增速9.2%。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5.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营业收入及纳税金额明细;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线下实体销售: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设立独立法人主体从事制造业生产加工,在设立当年新法人主体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原服务业企业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成立独立法人主体贸易公司并开展线下实体销售的,线下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公司及新公司);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新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6.股权关系证明材料;7.高技术服务业。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线上经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团队运营网络平台或网络旗舰店,且线上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软件服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50%,单个企业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对网络平台或网络旗舰店网销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在线消费等智能营销新业态,以新业态模式首次实现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和1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网销分类明细账、电商网络服务费用明细账、服务合同、发票;5.平台或网络旗舰店专项审计报告;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企业集聚发展,经认定备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企业,对在园区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系统集成商,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表;5.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营业收入及纳税金额明细;6.2020年的服务合同汇总表(附件4)及合同复印件按汇总表顺序装订;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0.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业务。

 

(1)鼓励企业在海外设分支机构,发展离岸业务。对企业当年离岸业务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终客户提供离岸业务额占本企业业务额20%以上的,给予10万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商务部统一平台服务外包数据网站截图;5.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2)鼓励高新区服务业企业或者机构牵头组建以技术、专利、标准为纽带的国际化服务联盟,开展重大合作示范项目建设。对牵头组建成功的企业或者机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联盟成立文件、成员单位、章程、工作会议通知及记录;5.项目合作协议文件;6.2020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数字服务出口业务,对纳入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统计库的企业,当年首次实现数字服务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数字服务出口额5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且保持增长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数字服务出口额超2000万美元(含)、超5000万美元(含),且保持增长的企业,给予15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19年和2020年商务部统一平台数据网站截图;5.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4)在高新区新成立或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离岸执行额达到1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度财务报表;5.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20年系统数据截图、离岸执行额数据截图;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5)对存量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离岸执行额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条(3)、(4)、(5)项,同企业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度财务报表;5.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19年及2020年系统数据截图、离岸执行额数据截图;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4.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支持光伏应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2020年度财务报表;5.光伏项目验收报告、供电公司出具的2020年实际发电量证明或公示网站截图+公示表格、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5.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1)支持园区企业使用大数据,对经市级认定的园区企业上云服务单位,年度服务园区企业达100家以上,且服务的企业上云数据经认定后,给予云服务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5.市级认定文件;6.服务园区企业上云数量及名单;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加快主辅企业分离。支持大中型制造业、建筑业等企业分离生产和建设流程中非核心,且具有比较优势的研究开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推进生产型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对制造业、建筑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企业的,给予原制造业、建筑业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1-3条材料:新公司和原公司均要提供);4.2020年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审计报告;5.与区内企业服务协议、委托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5家以上)、合同汇总明细表(附件4);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六)建设优质营商环境。

 

(3)支持产业联盟依托链通高新平台开展上下游产业链对接活动,对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促成区外产业链上下游新引进项目不少于4个的产业联盟,经认定后,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针对2020年1月份成立的光伏、家电、汽车、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高端装备和新材料、集成电路、生态环保、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区块链十个产业联盟,在2020年完成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促成区外产业链上下游新引进项目不少于4个的产业联盟,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及联盟理事长单位);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活动组织佐证材料(活动签到表、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等),不少于4场;5.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合作协议;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7.产业联盟章程、成员单位名单、日常工作机制文件。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8.支持信用高新建设。

 

(1)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政府采购除外),按照实际业务收入10%,给予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合肥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未享受过市级同类政策,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政府采购除外),按照实际业务收入10%,给予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报表(区统计中心统计一套表首页总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后续积极办理入统);4.1-2项信用服务产品的介绍及证明材料;5.对区内企业开展信用服务的合同、收款凭证及发票、合同汇总明细表(附件4);6.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受理部门:经贸局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