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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2021年江苏省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时间、流程要求指导

文字:[大][中][小] 2021-3-3  浏览次数:1048

2021年江苏省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开始,该项目申报分为两批,第一批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详细申报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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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通过登录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牵头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完成报送。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市级层面审核推荐。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在开展线上申报的同时,应同步向本地区工信部门提出申报示范工程的市级层面推荐申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本地区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PDF版将由省级工信部门汇总反馈至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重点审核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发改、科技、应急管理部门联合行文出具市级层面推荐意见,并附《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分别报送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应急厅(请示件纸质4份,各报1份)。各设区市联合行文推荐第一批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底(第二批截止时间待定),原则上每个市推荐总数不超过10个项目(条件成熟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不成熟的方向可不推荐。

(三)省级层面初审推荐。按照《安全应急装备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应急管理厅对各设区市推荐项目开展初审,并于2021年5月底前联合出具省级层面推荐意见,提交至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申报系统,纸质版分别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应急管理部。待申报推荐项目经项目遴选成为示范工程候选项目后,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根据后续通知要求,将申报书纸质版(封面加盖省级推荐单位公章)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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