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做好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3  浏览次数:1050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呻小企 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为做好我省第一批 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级“小巨人”企业 (见附件1,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 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 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 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 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 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 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 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証(如IS0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 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属于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且能 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 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二、申报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以下统称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2、3)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入光盘,报送至所在市经信局。

2. 市级报送。各市经信局会同帝财政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單, 联合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示范平台推荐不超过1家)

3. 初审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初审确定上报名单,并形成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总体方案,按程序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小巨人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三、工作要求

1. 严肃工作纪律。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 或解读班作为企业和平台申报前提条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和平台代理申报事宜,如 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洛义向企业和平台 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一律视为诈骗.

2. 强化工作时效。各市经信局需将经会签的正式推荐文件、 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刻录光盘于2021年3月12日前分别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3. 加强服务指导。各市经信、财政部门要主动向企业和平 台传达政策文件精神,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 戸格把关并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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