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1-15  浏览次数:1464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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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培育条件详见《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填报。企业填报的营收、利润、税收等信息须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二)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附件材料须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培育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资料,主要包括:
(一)营业执照;
(二)2019年、2020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每页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三)2020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专精特新发展佐证材料,专利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及获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五)承诺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申报,重点将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短板”“填空白”的创新型企业推荐上来。
2.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时限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24时,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24时。
3.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预审合格后,提出推荐意见,并于11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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