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庆市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7  浏览次数:1045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请各地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各地经信部门对所有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初审后正式行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请于4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c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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