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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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精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体系,加快科技型企业成长,推进我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根据《合肥高新区高企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决定开展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区高企”)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企业注册地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税收和统计均在我区,注册成立满6个月以上,尚未取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 2016》(详见附件)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用于申报“区高企”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仅限一个权属人申请时使用),且应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且满足以下数量要求之一:
1. 至少1项授权或进入审查阶段的一类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级农作物品种、新药、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 至少3项授权或已进入正式受理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二类专利。
(四)企业具备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建立了研究开发管理组织体系,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建立了财务管理体系,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企业在申报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网:
1.登录系统(①可凭合创汇账号直接登录;②无账号点击注册合创汇账号);
2.点击“报高企”,进入“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平台”界面;
3.选择“企业信息完善”,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按1、2步骤进入“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平台”界面,选择“区高企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区高企”第一批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申报材料全程网上提交审核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