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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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建科函〔2021〕250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市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精心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组织预评具备条件后,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申报单位应于5月25日前将填报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请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工作方案(内容要点)》(纸质版7份、电子版光盘1份)等材料报送我局产业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局将组织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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