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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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位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_2021年3月 30日8:00至5月10日16:00 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 話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兩书,并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安徽省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位等重点专项申报代理:15855157003(可V)
安徽省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位等重点专项申报条件: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 2020年2月28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 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 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 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 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 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科技重大专项、重 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负责人不得因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 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科技重大专项、重 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 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 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 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课题)。
7.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8.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科技管理 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 人员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安徽省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位等重点专项申报代理: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2021年安徽省可申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