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宿松县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奖补主体名录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1-4-8  浏览次数:1138

根据《关于印发宿松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函〔2020〕101号)文件,各乡镇完成核查,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确定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奖补主体名录。现将奖补主体名录公示如下。
一、示范主体奖补。全县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93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30家。本次清理、淘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7家,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5家。示范奖补标准按松农函〔2020〕101号文件执行(具体奖补名录见附件1)。
二、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奖补。依据松农工办函〔2021〕8号文件公布名录进行奖补,奖补标准按松农函〔2020〕101号文件执行。
三、财务规范管理奖补。按招标程序完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平台采购,具体由合肥皇鑫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系统创建。后期将根据各示范主体财务数据规范录入管理平台情况进行奖补。奖补标准按松农函〔2020〕101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奖补。整合35万元资金,对产业扶贫带动措施实、效益好的部分示范社(场)进行支持,对实施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的部分主体进行支持(具体支持的主体名录见附件2)。

以上奖补情况公示期7天,自2021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宿松县2020年度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动态名录(公示)挂网.xlsx
宿松县2020年度项目奖补主体名录(公示)挂网.xlsx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下一篇:安徽省新奖补政策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