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金寨县兑现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奖补政策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4-14  浏览次数:1699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2020)10 号)精神,拟对 2020 年度知识产权专项奖补政策进行申报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2021年 4 月12 日至6月 30 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二、申报内容∶对 2020年1 月1日至 2020 年12 月 31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获得认证有效的各类知识产权方面的平台和项目。具体如下;
1、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个奖励1.2 万元;
2、企业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个奖励 0.12万元;
3、注册成功的商标,每个奖励 0.1万元;
4、对 2020 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5、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获得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 18 万元;获得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 12 万元;获得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 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每个奖励 5万元;
6、对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一次性补贴评估费、行息和担保费,高不超过9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证书文件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财务报表、对公账户等)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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