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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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发改委通知,现对物流枢纽、园区做摸排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附件1调查表,并于4月20日下班前发至邮箱。
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附件1 | ||||||||||||||||||
合肥市重点物流园区、物流枢纽调查表 | ||||||||||||||||||
填报单位: | ||||||||||||||||||
序号 | 物流园区、物流枢纽名称 | 总投资 (亿元) |
已完成投资 (亿元) |
建设主体 | 建设运营情况(运营、新建、续建、储备) | 投入运营时间 预计投入运营时间 |
占地面积 | 已开发占地面积 | 已开发建筑面积 | 区位(建设地点、四至范围) | 交通(周边交通情况) | 产业(周边开发区、主要企业、交易市场情况,枢纽主要运输货类、货量和流向((长三角、长江中游、中原、山东半岛、京津冀、粤港澳等方向)等) | 设施(铁路专用线、码头泊位、集装箱作业区、仓储(普通、立体、冷链)、大型区域分拨中心、口岸、信息平台等) | 功能(干线运输组织,区域分拨及配送组织,多式联运转运组织,供应链物流服务,商贸、制造业物流集成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服务,通关、保税等国际物流服务情况等) | 组织(枢纽或园区管理运营机构情况,是否有龙头企业(包括了网络型快递、电商企业,运输企业,物流及供应链企业,货代企业,信息平台企业等)) | 协同联动(与其他枢纽间干线连接、跨区域对接业务及信息互联互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市、本省、全国及国际主要城市枢纽间联动) | 所在县区 | 备注 |
备注:请附物流园区、物流枢纽区位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