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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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19〕286号)、《宿州市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宿财建〔2019〕127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现就2021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为2020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期间已建成完工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为供销社所占股权比例大于25%且为第一大股东,必须在下发本申报通知前入股;
(三)详细的申报要求请参考《宿州市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宿财建〔2019〕127号);
(四)申报项目单位需纳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计、财务直报平台。
二、申报指标:原则上每个县区供销社和市社合众公司各申报项目1-2个。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见附件)按要求填报,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以收到纸质申报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