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淮南市组织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6  浏览次数:1379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 号)和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第三批"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 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的重点领域和培育条件,重点推荐工业"四基"、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食品、服装、危险化学品、中药材初加工原则上不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企业(见附件 1),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完整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提供佐证材料(见附件 5)。企业待初核通过同意推荐后,对照所填申请书内容,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系统填报时间 4月 28 日至5月 6 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三)审核把关。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核实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留存1份备查。

(四)报送要求。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于 5月 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一式六份)、佐证材料(胶装成册,一式 2 份)报市经信局,并将推荐汇总表 (excel 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 格式)、佐证材料(pdf 格式)电子版汇总存入 U 盘,同步报送。


 

淮南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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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县区、园区

名额

1

寿县

4

2

凤台县

2

3

大通区

2

4

田家庵区

2

5

谢家集区

2

6

八公山区

1

7

潘集区

1

8

毛集实验区

1

9

市经开区

4

10

市高新区

1

合计

全市

20

 

附件4

 

佐证材料(供参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3.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

4.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专利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