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庆市拟认定年度省级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1-2-25  浏览次数:1173

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21〕4号)要求,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初核申报,市级联合会审工作。经研究,拟认定怀宁恩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怀宁县平山镇花车村电商服务站等23个站点为年度省级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企业的情况和问题,为便于沟通,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

(附件)拟认定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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