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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5-20  浏览次数:1028

一、奖项设置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设发明专利优秀奖不超过30项,实用新型优秀专利奖不超过20项,外观设计优秀专利奖不超过5项。申报无限额。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注册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选

(一)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专利权,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被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附件5)。

三、申报要求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

(一)申报单位(人)登录“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申报账号。
(二)申报单位(人)通过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点击“新增”,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

(三)申报单位(人)根据《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上传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共有专利权人申明、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系统上传后,在线提交审核。

(四)涉及多个专利权人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人)还需提供提供一份《共有专利权人申明》(附件3,纸件,需盖章)。

五、材料报送

1、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按申报书要求的顺序平装订或胶装(活页材料不受理),网上填报需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2)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单独提交(一份),不需要装订在材料中。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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