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申报2020年度企业上台阶政策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20  浏览次数:1381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20〕114号)和《关于加大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奖补力度有关情况的请示》(合经信运行〔2020〕217号)相关要求,现受理2020年度企业上台阶政策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2021年5月20日—6月2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在6月3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申报要求

政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V1.0(网站内附)。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经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再将完善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初审部门(县区初审的报2份材料至县区)。初审部门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三、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一)支持企业上台阶。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至1000亿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单个工业企业上台阶。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80亿元、150亿元或1000亿元的,且营业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

(三)支持同一投资主体在肥制造业企业上台阶。属于同一最终投资主体的在肥制造业企业(仅统计至二级子公司),合计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600亿元,且合计营业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明确一家在合肥市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作为申报主体。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经合法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⑤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⑥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⑦申报“支持同一投资主体在肥制造业企业上台阶”政策资金企业,需提供属于同一最终投资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附件2

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

 

开户银行

 

信用等级

 

帐号

 

主导产品

 

上年度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销售收入

 

工业总产值

 

出口创汇
(万美元)

 

净利润

 

上缴税金总额

 

上缴所得税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条款及资金:

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是否有失信信息:

该内容仅申报新引进、技术改造及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填写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建成

投产时间

 

达产后新增

销售收入

 

达产后新增利税

 

本次申报情况

固定资产额

入库类型

比例

申报资金额

 

 

 

 

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购置的主要设备,生产线建设情况及的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具体指标分析等,不够可附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结果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盖章)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