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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键技术重大研发项目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6-10  浏览次数:1510

 

合肥市关键技术重大研发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合肥市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同一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书和相关财务报表等证明附件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诚信承诺书。
 
合肥市关键技术重大研发项目申报补助:
市关键技术重大研发类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70%,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30%,根据每年财政预算安排,补助资金安排在100-300万元/项。
 
 
项目验收结论分“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按以下要求管理:
(一)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合同书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规,为“通过验收”。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指标和任务不到80%;
2.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合同书的考核目标、内容等;
3.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周期内未完成任务,且未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备案同意;
4.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问题。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研究处理,提出限期整改结题、撤销终止、追回财政资金等意见。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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