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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有哪些审核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1-6-10  浏览次数:1495

安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时间比较紧急,主要更名范围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的第一、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企业函〔2019〕153号、工信部企业函〔2020〕335号),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

注意:今后有效期内已公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比照执行。

安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流程:

企业向所在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附件2)。各市及省直管县(市)经信局核实汇总后,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附件3),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相关要求,将符合简单更名条件的企业汇总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通过简单更名核准的企业。
安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报时间:

请已简单更名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抓紧时间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及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佐证材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一式一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今后有效期内已公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应于更名后三个月内向所在市及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申请,市及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核实汇总后,与当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或复核一并报至我厅。

专精特新“小巨人”各项政策咨询:187 551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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