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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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等是可以申报2021年南京市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请大家在2021年7月2日前完成申报,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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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7:00。
南京市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须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成立三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已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南京市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相关链接”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按要求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
南京市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网上申报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入库企业信息表》(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信用承诺书(附件4)及其他佐证材料(一式四份),佐证材料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顺序逐页编制目录和页码(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另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不装订,附件5)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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