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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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五届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需要注意的是申报组织和个人应该在6月15前提交申报材料。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不经荣誉度高,还有奖补资金,想申报的可以了解以下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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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组织)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资质或证照;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质量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以上,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个人)
1.在本市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各县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已获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
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奖补政策
1、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 人民币 30 万元、获奖个人人民币 5 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2、鼓励获奖组织和个人为有提升质量管理和创新能力意愿的组织提供指导、服务,参加卓越绩效模式及相关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宣传宣讲活动,积极履行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3、获奖组织可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称号,并须注明获奖年份,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
4、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
以上关于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事宜,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对该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