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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支持及申报流程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1-7-8  浏览次数:1271

认定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支持是怎样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盘点介绍,请跟随小编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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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支持

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合肥市在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人才招引、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一)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由依托单位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合作共建,共建方签订具体投资协议,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落实物理空间。

(二)运营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五年内,每年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并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三)人才招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等市现有人才政策支持。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及所孵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所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培育企业积极申报市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支持。

 

认定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流程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一般应涵盖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撰写和提交绩效报告阶段。

根据需要,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实施部门自评、县(市)区开发区项目主管部门对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单项绩效评价、市级主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可组建专家组、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进行。

项目自评报告应实施内部公开制度,并报市新型研发机构会商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后期支持依据。

 

结果及其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S<60)四个等级,按百分制综合得分高低按分值划段确定。

建立绩效评价导向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以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调整、取消的重要依据。

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在后续项目支持、激励奖励等工作中给予倾斜;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予以后续项目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未达整改要求的,予以调整项目或调减资金安排,限期不整改的取消该项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较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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