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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奖励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1-7-19  浏览次数:2365

炎炎夏日,关于2021年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奖励材料等内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出来,那么如果你满足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不妨联系卧涛科技小编这边了解一下如何申报奖励资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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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请对象

(1)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在我市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2)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在我市辖区内

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二、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优先)。

2.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明确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企业已拥有发明专利量(含申请、授权)不少于8件,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下半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明年,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6件。

4. 已参加或拟参加专利保险的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数量不少于2件。

三、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内容

(1)对新认定的我市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我市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请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确定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通知的正式文件复印件;

(2)《亳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亳州市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亳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奖励资金申报书》、《亳州市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奖励资金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单位委托函;

(4)财政涉企基础信息表。

五、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请程序

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后报市科技部门审核(市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部门审核后,经与财政涉企系统比对,履行相关资金拨付程序。

符合2021年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的你,它的申报奖励资金,可以联系卧涛科技小编这边代办的,那么在这炎炎夏日,也祝大家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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