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高新区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相关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29  浏览次数:1488

关于合肥高新区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相关通知,高新区相关企业: 

(一)境外展会及参展人员费用补贴项目

1.兑现条件:2020年参加境外展会的我市中小进出口企业(2020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且当年发生出口实绩,含省属企业)。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

2.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展会最多2个标准展位(1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以内)展位费、2位参展人员展会期间费用不超过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展人员展会期间指展会天数加上布展2天、撤展1天;人员费用指国际机票、国家规定标准的食宿、公杂等费用。

3.申报材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中导出,以下简称从系统中导出);《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展会邀请函、展会合同(内容齐全,有明确展位费金额);展位费发票及支付凭证展位图及展会现场照片;机票或行程单及付款凭证(展览公司代购机票的需提供展览公司开具的人员费发票并标明其中机票费用);参展人员的护照信息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申报单位为参展人员(参展期间)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是法人代表,可用营业执照复印件代替;如是股东,需提供股东关系证明;如是人事外包,需提供外包合同及外包公司为参展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海关部门出具的2020年进出口数据汇总表;税收完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境外产品认证项目

1.兑现条件:2020年开展境外产品认证(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20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且当年发生出口实绩,含省属企业

2.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认证费用不超过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认证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申报单位的境外产品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支付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海关部门出具的2020年进出口数据汇总表;税收完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兑现条件:2020年开展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20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且当年发生出口实绩,含省属企业

2.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认证费用不超过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认证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申报单位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支付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海关部门出具的2020年进出口数据汇总表;税收完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1.兑现条件:2020年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20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且当年发生出口实绩,含省属企业

2.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注册费用不超过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单位的商标注册文件及标识;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注册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注册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支付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海关部门出具的2020年进出口数据汇总表;税收完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兑现条件:2020年开展境外专利申请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20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且当年发生出口实绩,含省属企业

2.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申请费用不超过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单位的境外专利申请书及专利证书;申报单位与专利申报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专利申报代理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支付凭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海关部门出具的2020年进出口数据汇总表;税收完税凭证;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条件和时间,进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网址:https://zxkt.mofcom.gov.cn/进行项目申报,导出和打印相关纸质表格(详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并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后向所在区域商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省属企业向注册地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各区、开发区商务会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对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的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3.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审核中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相关原件随机抽查和实地核查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区、开发区商务、财政部门要对照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的原件进行现场查验。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该企业(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四、几点说明

1.申报材料中凡所涉及外文的,均需提供中文翻译(全部或重点内容)。

2.涉及到外币换算的,统一按照202012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

3.境外展会申报参展人员费用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04号,见附件3)和《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见附件4)执行。

4.以上政策条款可同时申请一个年度内,单个企业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单个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受理。

6.兑现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实行总量控制,若最终审核兑现资金超出预算,则按等比例缩减拨付

7.申报企业填写附件67,提交材料时同时报送附件67电子档。

  五、时间节点

截止时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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