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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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高技〔2020〕168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验、第三方机构审核、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等流程,现将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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