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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8-3  浏览次数:1029

 

申报条件:

 

1.2020年7月1日后新开工,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位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新技术应用过程中有所创新的除外。

 

3.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附件2)。

 

4.企业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工程建设类中的“优质工程申报”系统申报。申报书下载打印盖章后需扫描原件上传。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15日。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985510922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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