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10  浏览次数:976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附件2)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3)。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或 198 5510 868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各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除《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第(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类、《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第(四)(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类、《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二)(三)(四)(六)(七)(十)(十一)(十二)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级(市、区,含直管县)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各申报指南)、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24时(中国声谷2021年8月28日24时),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4时(中国声谷2021年9月4日24时),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24时(中国声谷2021年9月18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商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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