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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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文件要求,综合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意见,现将合肥市2021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纪检委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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