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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奖励补助申报项目条件出示!

文字:[大][中][小] 2021-9-6  浏览次数:1377

合肥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奖励补助申报项目

奖励补助15-30元/人!合肥市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机关事业法人;

(二)项目必须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类建设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建设资金属于自有或自筹(建设资金属于非财政资金);

(三)项目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旅游项目建设标准。第八条 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评审程序

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分配实行事后奖补的分配方式。评审工作由市文旅局组织,评审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评审过程邀请局党委纪委进行全程监督。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项目单位,有异议的项目将再次复核。

奖励补助3万!合肥市宣传促销活动奖补标准申报条件:

对我市文旅单位在我市发起举办并提供全部或大部分举办费用,与旅游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区域性旅游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的(不包括外地到合肥的促销活动),根据活动的规模和效益,给予该文旅单位 3 万元以内的奖补。

奖励补助!合肥市旅游招徕和宣传促销奖补申报条件:

(一)旅游招徕奖补需符合政策标准并提供∶

①《合肥市旅游招徕奖补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③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④旅游团队旅游合同,旅游团队名单、旅游行程单报备回执;

⑤机票(车票)复印件,合肥旅游景点门票(发票)复印件、住宿发票复印件。

(二)宣传促销活动奖补需符合政策标准并提供《合肥市宣传促销活动奖补申报表》、旅游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举办通知、方案、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

以上是合肥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奖励补助申报项目,对于合肥市支持旅游业发展,各项补助奖励可以咨询:198 5510 8681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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