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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5月8日!2023年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奖补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3/4/12  浏览次数:1498

 

第三届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指南(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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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合肥市:根据《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获得市长质量奖金奖、市长质量奖银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牌,分别给予每家获奖组织100万元、20万元奖金。

长丰县:根据《长丰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长政〔2022〕7号规定:对首次获得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的企业,在市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8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市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3.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5.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强;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2.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4.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5.近3年生产经营组织发生亏损;

6.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5月8日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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