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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申报奖励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9-8  浏览次数:1309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申报基本条件:

  试点地区选择主要以地市、区县为主,省级试点地区视条件酌情确定。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申报时间:

  (一)启动实施(2021年9月)。2021年9月初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部署有关任务。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与地方特色,于9月15日前申报试点地区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附件)。各省(区、市)申报的试点地区不超过2个,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将邀请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机构、专家学者等进行研讨论证,遴选一批试点地区,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提升(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试点措施和任务,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试点地区深入推进有关试点任务,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验收总结(2022年10月至12月)。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反馈试点工作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提出关于促进试点任务创新发展的配套措施及政策建议。文化和旅游部于2022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工作,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政策咨询:198 5510 8681 

安徽省申报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申报材料(含填写说明)

报送单位

(填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并加盖公章)

试点地区

(填写具体地市、区县)

负责单位

(填写试点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试点任务

(从通知的主要任务中选取一项或多项填写)

工作基础

 

(填写试点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开展试点工作具备的条件、创新亮点等,可另附页)

 

试点目标

 

其他补充

说明的情况

 

联系人

(分别填写省级、试点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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