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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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申报基本条件:
试点地区选择主要以地市、区县为主,省级试点地区视条件酌情确定。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申报时间:
(一)启动实施(2021年9月)。2021年9月初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部署有关任务。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与地方特色,于9月15日前申报试点地区并提交书面材料(详见附件)。各省(区、市)申报的试点地区不超过2个,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将邀请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机构、专家学者等进行研讨论证,遴选一批试点地区,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提升(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试点措施和任务,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试点地区深入推进有关试点任务,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验收总结(2022年10月至12月)。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反馈试点工作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提出关于促进试点任务创新发展的配套措施及政策建议。文化和旅游部于2022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工作,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政策咨询:198 5510 8681
安徽省申报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申报材料(含填写说明)
报送单位 |
(填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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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 |
(填写具体地市、区县) |
负责单位 |
(填写试点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试点任务 |
(从通知的主要任务中选取一项或多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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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 |
(填写试点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开展试点工作具备的条件、创新亮点等,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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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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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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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分别填写省级、试点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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