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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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政策申报开始!本政策申报时间将到10月15日截止,还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条件流程及认定奖励材料等,需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联系以下该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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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类别条件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包括: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填报《安徽省知识 产权专项奖补申报书》,报送纸质材料至所在市市场监管局。
本年度政策兑现先报送纸质材料,待省局申报糸统开发完成 后,申报单位配合在系统中补录。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进行 扫描备份,具体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核推荐
1.各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指导本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 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 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报送推荐函至省局。
2,各市局对申报单位是否列入异常名录、近三年非正常专利 申请行为、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核查。
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9月23 日-10月15日,逾期未申报不 再受理。市局推荐时间:2021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安徽省知识产权专项奖补申报条件及奖励补助、材料
一、涉外专利维权补助和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
1-1涉外专利维权补助
(一) 申报单位
涉外专利维权纠纷中,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驻的 一方当事人(以下统称本省当事人,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 申报条件
1,专利维权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2、 申报涉外专利维权补助应当为上一年度内结案的案件且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司法诉讼 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专利无效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
(三) 补助内容
1、 涉外专利维权补助的费用为本省当事人应对专利侵权纠 纷、专利无效纠纷等产生的诉讼费用。
2、 涉外专利维权发生的费用,省、市(县)各按20%的比 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省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 申报材料
1、 涉外专利维权补助申报书;
2、 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专利权属证 明、行政处理决定或司法文书、费用凭证等)。
3、 市(县)先行补助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 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扫描件。
(五)有关要求
1、 涉外专利维权补助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补助、公开公正、 注重实效的原则。
2、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的涉外维权补助项目进行初 审。
1-2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
(一) 申报单位
在我省境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外 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 申报条件
1、 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2、 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 押期内专利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
3、 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在2020 年度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 补助内容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 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给予50%的补助,补助最高达 20万元。
(四) 申报材料
1、 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
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 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 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 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 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5、 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 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6、 贷款银行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为专利权质押贷款并 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相关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 把关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高质量专利补助
2-1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
(一) 申报对象
获得第二十一届、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 的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奖励内容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省一次性给予奖励。
(三) 申报材料
1,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申报书。
2、 第二十一届、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有关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市场监管 局推荐。
2-2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一) 申报对象
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年度未申报省 级科技创新奖补经费的企业)。
(二) 奖励内容
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 100万元奖励。
(三) 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书。
2.2019年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认 定文件或证书)。
(四) 有关说明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市场监管 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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