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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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中药材特色产业+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总奖励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药材基地建设300万元、产业融合建设80万元、产业品牌建设110万元、产业保险创新建设170万元、农业科技支撑建设340万元。关于各项目申报的条件、材料及补助的标准,可随时咨询小编在线免费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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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中药材特色产业+金融+科技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条件:
(一)中药材基地建设(试点资金300万元)
建设内容:开展白芨、黄精、重楼、祁术、石斛、祁贝母、粉防已、天南星、玉竹、覆盆子、前胡、元胡、牡丹、绿萼梅、板蓝根、金银花、芍药、太子参、浙贝母、紫丹参、百合、短萼黄连等22个品种中药材基地建设。
申报条件:2021年在我县种植以上22个品种的经营主体(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种植面积符合祁政办【2019】29号文件规定。
补助标准:按照《祁门县扶持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试行)》(祁政办【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每亩300-1200元不等,验收合格一次性兑现奖补。
申报材料:①祁门县扶持中药材种植补助申请表;
②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种植中药材的种子种苗来源证明材料(种苗采购合同、发票等);
④土地(林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林权承包经营权证书》复印件等。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二)产业融合建设
(1)中药材加工基地(试点资金60万元)
建设内容:以中药材核心种植基地为基础,注重原料基地建设与加工生产相结合,引进加工生产线,新建(改、扩建)生产加工车间,建设以祁黄精、白芨、金银花等重点中药材品种为主的中药材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基地。
申报条件: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含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无不良诚信记录。
扶持个数:2个
补助标准:每个基地补助30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③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固定资产投资和购置设备等,附支出发票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2)建设道地药材产(旅)学研基地(试点资金2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道地药材产(旅)学基地,开展以中药材为主题的研学体验等活动,打造中药材产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的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立项批准;固定资产等投入达500万元以上;与高校签订研学合作协议;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无不良诚信记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扶持个数:1个
补助标准:20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与高校合作协议(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三)产业品牌建设
(1)中药材品牌创建(试点资金15万元)
建设内容:鼓励引导中药材经营主体制定中药材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申报“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稀缺中药材种子种苗等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中药材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批准文号和相关部门认定的中药材示范基地。
补助标准:对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和组织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和2万元。对新获得“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稀缺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的主体各奖补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中药材示范基地的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批准文号、相关部门认定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登记证(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2)品牌宣传推广(试点资金30万元)
建设内容:加大全媒体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广告宣传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中药材品牌宣传,组组织企业参加合肥、上海农展等产品展示展销以及各级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我县中药材品牌创建。
该项目由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统一实施。
(3)“三品一标”认证(试点资金15万元)
建设内容:鼓励中药材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三品一标”的中药材经营主体或行业组织等。
补助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每件分别奖补1万元、3万元、5万元。对新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件奖补5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
③中药材经营主体或行业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4)质量追溯平台建设(试点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建立物联网监测与生产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中开展道地药材身份识别和产品质量溯源,完善档案管理,建设中药材全程追溯系统。主要建设2家中药材标准化物联网示范基地、5家中药材简易化物联网示范基地、10家溯源经营主体。
该项目由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挂网招标统一实施。
(四)产业金融保险创新建设
(1)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试点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积极拓展“劝耕贷”业务,配合农担公司开展主体经营情况调查,建立绿色通道,优化融资办理程序,降低贷款担保费率,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中药材产业专项贷款,提供更便捷更优惠的融资服务,对贷款总额超额的给予奖励。
该项目由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会同省农担公司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试点(试点资金90万元)
建设内容:对当年用于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设备采购、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生产加工等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融资贷款进行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当年在金融机构贷款年利息超过5000元以上的单个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无不良诚信记录。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年利息总额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最高补助40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③贷款合同复印件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④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证明和利息流水单(复印件);
⑤2021年度会计报表;
⑥基地建设,符合政策规定土地流转的,附土地(林地)流转合同或权属证明材料等;
⑦固定资产投资和购置设备等,附支出发票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3)政策性(商业性)保险试点(试点资金30万元)
建设内容:开展中药材特色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保。
申报条件:单个品种参保50亩以上;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中药材经营主体。
补助标准:按自缴保费50%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政策性保险或商业保险合同(复印件);
③政策性保险或商业保险保险单;
④缴费单据。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五)农业科技支撑建设
(1)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试点资金40万元)
建设内容:鼓励中药材企业与中国农科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农业科学院、黄山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建立中药材科技创新团队,加快中药材品种繁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研发推广。
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省、市有关部门批准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2021年开展科技创新研究或获得相应研究成果的中药材经营主体。
扶持个数:2个
补助标准:每个补助20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③批准文件;
④双方合作协议(复印件);
⑤2021年研究课题或研究成果相关材料;
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2)种质资源圃建设(试点资金150万元)
建设内容:在历口镇建设一个50亩左右,集科普示范、科技研究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种质资源圃,保存本地中药品种和重要遗传材料,并逐步收集绝大部分省内外中药资源,为我县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储备战略资源,带动我县中药材产业蓬勃发展。
该项目将由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通过挂网招标实施,详情请关注黄山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祁门版块)。
(3)中药健康产品研发基地(试点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围绕药食同源,实施药膳食疗技术推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创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药膳食谱,建立药膳研发基地。
申报条件: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预期效益好;有研发团队,并获得相应成果;有生产经营许可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中药材企业。
扶持个数:2个
补助标准:每个奖补25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③与科研院所合作协议;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4)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试点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支持中药材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推广应用,对经营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科技成果证书或国家专利等进行奖补。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市级(含)以上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中药经营主体。
补助标准:国家级每件奖补5万元;省级每件奖补4万元;市级每件奖补3万元。
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科技成果证书或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5)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创新产业人才培育工程,依托安徽中医药大学、黄山学院、县永泰技术学校等机构培育中药材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农业技术人员提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专业培训,对产业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