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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绿色工厂奖励补贴及认定条件申报时间安排

文字:[大][中][小] 2021-11-29  浏览次数:1250

2021年芜湖市绿色工厂奖励补贴及认定条件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解读,芜湖市绿色工厂申报时间截止12月10日,那么如果芜湖市企业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免费咨询一下,对于申报该项目存在疑问的,没关系,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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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绿色工厂奖励补贴

芜湖市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芜湖市绿色工厂认定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发生亏损。

(2)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4)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5)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在节能方面需建立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经过第三方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6)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7)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三、芜湖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什么是绿色工厂?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新亮: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根据《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制造业企业基本情况,2019年,我局发布了《芜湖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旨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全员参与共建绿色工厂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代表,是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全过程的清洁化、低碳化、绿色化和可循环。如今,绿色发展成为大势所趋、潮流所向。绿色发展,就是要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降低能耗和物耗,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

问:请您介绍一下《暂行办法》的政策依据?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新亮: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推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并发布了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其中绿色工厂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个项目。

问:请您介绍一下《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新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绿色工厂的建设评价和管理。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局(经发局)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工厂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绿色工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经专业评价认定,符合标准的授予芜湖市绿色工厂(以下称市级绿色工厂)称号。原则上从市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工厂。

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条件有:

(1)本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产品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近年来经济效益和上缴利税呈上升趋势。

(3)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置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并建立目标责任制。

(4)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有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5)企业有较高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开展了能源审计。

(6)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并提供评价计算方式。

(7)企业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否决项)。

问:请您介绍一下绿色工厂评价的程序?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新亮:绿色工厂评价由企业自愿向当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市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自身条件,开展创建工作。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下,依据《绿色工厂自评价评分表》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价, 达到70分以上的,可以申报绿色工厂。评价结果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当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评价报告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行文推荐到市经信主管部门。

问:请问绿色工厂自评价材料的要求有哪些?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新亮:绿色工厂的材料编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包括《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绿色工厂自评价评分表》、《绿色工厂评价报告》和《绿色工厂创建自评报告》等。报告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人员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评价,并确保评价报告中材料、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企业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问:请您介绍一下《暂行办法》的创新举措?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新亮:市经信主管部门对市级绿色工厂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的市级绿色工厂须对两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绿色工厂创建自评报告》,由县区经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信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复审结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市级绿色工厂资格:

(1)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

(2)复审结果不合格的;

(3)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4)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5)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

(6)在日常监督管理或节能监察过程中,发现不能继续保持市级绿色工厂一般要求的。

被撤销芜湖市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级绿色工厂。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9855108102(V同号、专业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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