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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强市规划!蚌埠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请奖励补贴及申报材料条件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2-3-22  浏览次数: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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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请奖励补贴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落户三县项目由市县分别补助5%。

 

蚌埠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条件

(1)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已入库新增用地工业项目。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

(2)对获得市政府一事一议和专项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蚌埠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材料

(1)为适应财政资金项目管理需要,提供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和固定资产发票;

(3)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经工程造价机构审核的工程决算报告、发票等)。

3.县区初核

县区对项目是否已纳入《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一套表平台》进行初核,并统一提供清单。

 

蚌埠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报程序

对已通过省级评审并获得制造强省、省支持5G发展、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等政策支持资金,需要由市级财政进行补充支持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提出补充支持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下达至申报单位。

对于其他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支持制造强市建设等政策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6)和文件要求的申报材料。县、区(开发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11月15日前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和技术改造科、市财政局企业科报送推荐文件,同时报送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承诺书(附件7),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附件8),投资类项目审核意见(附件9)和企业申报材料。

为减轻企业负担,此次项目申报通过网络,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企业只需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扫描原件,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内,文件命名规范,内容扫描清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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