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平台(http://idm.ahjxw.gov.cn/),于4月22日前,在“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完成线上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提交,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局经信部门。
(二)各县(市)区、开发局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7日前,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初审合格企业的审核上报,同时将推荐企业的名单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
(三)申请更名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按《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号)第十五条执行。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