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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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产业〔2014〕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按规定对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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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请填报附件1,工业设计企业请填报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三)申报程序。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 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平台,通过数据报送入口在“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平台”报送入口进行填报。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2. 县级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申报附件材料须按照材料清单(附件5)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3. 各市经信局对照认定条件,对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市信局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在线上系统提交。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根据《办法》中每两年复核一次的要求,本次复核对象为2020年度认定并通过复核的200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7家工业设计企业(复核名单详见附件6)。
(二)复核材料。复核企业须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3、附件4),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更名,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复核程序。复核程序与申报程序一致。
三、有关事项
(一)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市经信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六安等地区要加大对工业设计集聚区内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指导和组织力度。省级工业设计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认定情况作为工业设计中心人才培养情况的重要参考内容。
(二)请各市经信局及有关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企业网上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含广德市、宿松县)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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