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肥西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1  浏览次数:1589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县2021年度县级就业见习单位(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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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县级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基地)条件

(一)在肥西县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三)能持续提供适合各类青年和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每年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得少于10个,提供的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四)能按要求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五)能按规定提供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障;

(六)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30%,见习单位(基地)为事业单位的留用见习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肥西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师资力量等;

(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肥西县青年见习人员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五)肥西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三、申报认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行向肥西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经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认定、下文公示。

四、申报时间:2020年3月8日至4月15日。

五、申报地址: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5室

附件1

肥西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单位人数

 

网  址

 

经办人

 

工作部门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单位简介

企业发展潜力、生产规模、经营状况、技术水平、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等介绍(此处可加附件)

见习岗位

情  况

拟接收见习人员数量

接收见习人员时间

 

 

见习人员每月

生活补贴标准

 

拟留用比例(%)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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