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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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根据《合肥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2年第一批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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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需求领域及责任处室
面对高新技术专项、科技强农专项、社会发展专项、对外合作专项进行项目需求征集。
1.高新技术专项: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责任处室:
高新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
平台处:量子信息领域
成果处:人工智能领域
2.科技强农专项:支持智慧农业、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创新,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事业。
责任处室:农社处
3.社会发展专项:支持资源环境、双碳减排、生物医药、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责任处室:农社处
4.对外合作专项:支持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合肥都市圈等区域,以及境外或国外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合作,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开放度。合作单位不包含合肥地区,其中项目合作单位为境外或国外的,需有外籍人员参与。
责任处室:创发处
二、征集对象条件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发榜方应符合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着眼补齐产业链和社会发展关键技术、装备短板,有明确的目标和技术指标(对标国际国内领先技术、进口替代需有对标的具体产品和技术指标)。
2.项目需求应有明确的成果形式,包括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新药等。
3.项目需求应明确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发榜方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合肥就地推广应用。发榜方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原则上需成立满1年。
5.项目总投入中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60%,揭榜金额(发榜方支付给揭榜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财政资金以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引导支持。(按照财政资金放大化的支持原则,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项目研发,各单位可关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投融资机构及其创新金融产品。)
项目成功揭榜后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发榜方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发榜方自筹解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6.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7.发榜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程序
1.网上征集。发榜方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用法人用户进行认证登录,认证通过后,跳转回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门户,点击右上角“进入系统”按钮,进入科技业务申报平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进入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按钮,选择“市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导出申报书填写并完成上传提交。
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6月20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7月5日17:30。
2.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于2022年7月7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7月8日前报送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至市科技局对口业务处室及资配处。
3.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根据需要),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2022年度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
2.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企业近三个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