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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企申报区别 武汉科小申请条件和奖补措施

文字:[大][中][小] 2022/7/14  浏览次数:817

如何区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企本文将重点说下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企申报区别,包括湖北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科小申请条件和奖补等内容,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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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企申报区别

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是一项程序性比较强、周期较长、也比较繁琐的专业工作,许多第一次接触这项工作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具体从事申报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往往会茫然不知所措,不清楚从哪里下手。

对于近些年的企业来说,能够申报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都是迈向成功企业的一大步。同样是可以申请国家补贴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荣誉,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呢。

01二者区别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什么,它是以创新为主要生存手段的企业,这种企业依靠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从事相关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将由此获得的知识产权转化为高新科技产品或服务以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型企业。

那么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它是一个集知识、技术于一体的经济实体,是持续进行技术成果转化与科技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企业年收入、企业资产等方面有着具体的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主要技术产品的同期销售占同期总收入的60%。

 

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了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步,那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有着什么样不同的申报条件呢,让我们一起看一看。

一、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或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且能够核算查账准确归集研发经费并正常缴纳企业税务。

二、企业职工不超过500人,年收入不超过2亿元,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

三、申请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未严重破坏环境,未科研严重失信,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是严重失信名单。

四、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综合分值不得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能为0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在科学技术政务服务平台自愿登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补措施

省级层面:

1.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如下标准予以补贴:

(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对省内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导制订出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每项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3.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企业牵头组建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

5.对企业在境外并购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并获得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支付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企业引进国家“千人计划”(正式聘用)人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正式聘用)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或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企业建有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可以申报省级重大技术创新项目。

7.对省内企业委托给在鄂高校的技术开发项目并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对省内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9.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企业首次使用省内企业研发的国内首台套或替代国外进口的重大装备的,按企业实际购入或建设装备投入资金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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