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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意!2022年武汉江汉区支持四上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补贴补助说明

文字:[大][中][小] 2022/7/13  浏览次数:1011

通知!2022年武汉江汉区支持四上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整理如下,包括补贴补助说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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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支持四上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补贴补助

1.扩大经营规模奖。 以2021年企业年营业收入(产值/销售 额/营业额)为6基数,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额) 增幅达20%(含)以上,按基数档次对应给予扩大经营规模奖(具 体奖励金额见附件《扩大经营规模奖分档奖励对应表》)。单个企 业奖励金额不超过其对应档次基数奖励标准的3 倍。

2.经营贡献奖。 2022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 额)规模位列其所在行业全区前5 名的工业企业、前10 名的建 筑业企业、前20 名的商贸业企业、前30 名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与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 额)和应缴税额均同比增长30%(含)以上,分别给予10 万元、 15 万元、20万元、30万元经营贡献奖。

3.龙头企业培育奖。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与交通运输和仓储

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 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 且增幅不低于其所在行业全区年平均增幅,分别给予40 万元、 60 万元、80万元、100万元龙头企业培育奖。

4. “进规上限”奖。 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工业 企业、建筑业企业、商贸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0 万 元、3万元、3万元、10万元一次性“进规上限”奖。

5.新增“四上”企业纳统奖。 2022年度街道(开发区、商 务区)每新增1 户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 贸业企业给予2 万元纳统奖,每新增 1 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 予5 万元纳统奖,用于统计工作开支和补贴。

 

责任分工

1.区统计局负责核定获奖企业营业收入(产值/销售额/营业 额)基数、年度完成额及增幅。

2.区税务局负责审核获奖企业税收征管关系及年度应缴税 额增幅。

3.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奖励资金,提供获奖企业已享受 我区其他政策奖励补贴比对名单。

4.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各街道(开发区、商务区)奖 励兑现工作。

 

其他事项

1.本政策所称“四上”企业是指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在

江汉辖区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基数和年 度完成额为1-11月统计数据,其他行业为 1-12月统计数据。

2.获奖企业若同时满足我区其他政策资金奖励补贴条件 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企业不重复享受补贴奖励政策。 本政策中的扩大经营规模奖、经营贡献奖、龙头企业培育奖等三 项政策企业可同时享受。

3.本政策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截止2022 年 12 月 31 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汉区支 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政办〔2021〕19 号)即行废止。

 

 

经营规模奖分档奖励对应表

 

行业分类

收(产值/销售额/营业额) 基数分档

基数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

 

 

 

工业和建筑业

5000万元以内

1万元

 

 

 

 

 

 

 

 

 

 

 

 

 

 

 

 

 

 

奖励金额=

数奖励标准+ (实际增幅

-20%)*基数奖 励标准

5000万元(含)至1亿

5万元

1亿元(含)至10亿元

10万

10亿元(含)以

15万

 

 

 

发业

5000万元以内

2万元

5000万元(含)至1亿

5万元

1亿元(含)至10亿元

10万

10亿元(含)以

15万

 

 

 

零售业

2000万元以内

2万元

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5万元

5000万元(含)至5亿

10万

5亿元(含)以上

15万

 

 

 

餐饮住宿

500万元以内

2万元

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

5万元

2000万元(含)至1亿元

10万

1亿元(含)以上

15万

 

 

 

务业

2000万元以内

5万元

2000万元(含)至1亿元

10万

1亿元(含)至5亿元

20万

5亿元(含)以上

30万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