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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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武汉经开区高企培育奖励(第二批)申报条件有哪些?奖励标准是怎样的?又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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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3.2020年、2021年度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外迁入),并在我区进行报备。
4.武汉市外整体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经开区后通过外地迁入高企资质的实地核查。
二、奖励标准
1.对2020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2021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奖励30万元。根据2022年4月29日《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区级分三年拨付配套奖励资金,其中:2022年拨付15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各拨付7.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经开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武汉经开区对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下的企业分两年按每年30万元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第二批)申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高企补贴市级奖励资金拨款凭证;
5.迁入地、迁出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迁入地工商、税务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迁入地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复印件。
(二)个性材料
1.申报2020年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外迁入)的单位,还需提供企业搬迁情况说明。
2.申报2021年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外迁入)的单位,还需提供高企认定评审(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的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下载1份带有水印版本的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放在一个空U盘内上交,并单独打印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侧面加盖骑缝章。
以上纸质版申报材料(个性材料、共性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逾期不予受理。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事项、同一项目,省、市、区出台更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通过本区“一事一议”享受的同类事项涉及本办法中提及的政策范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3.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兑现政策时已迁出我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暂缓兑现政策,如企业能在高企三年有效期内完成信用修复,再兑现政策。未列入市级高企资金兑现名单的企业,暂不兑现。
5.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