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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奖励10万 认定条件材料解析

文字:[大][中][小] 2022/8/5  浏览次数:669

本文将为大家带来武汉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此次申请奖励10万,详情如下,具体包括认定条件、材料等内容,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咨询小编为您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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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奖励

经区级备案,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武汉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条件

①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②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1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③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10%;

④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⑤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区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60万元,在申报时企业投入校方经费不少于10万元。


武汉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材料

①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表(附件三);

②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1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等企校合作证明材料;

④企业近1-2年投入校方经费的证明,包括规范的票据、银行单据、投入校方设备的校方入账凭单等证明;

⑤企业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及授权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成果鉴定、成果获奖等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等;

⑥企业近1-2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⑦企业近1-2年研发经费投入证明,税务部门认定加计抵扣的证明等;

⑧承诺函(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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