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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2022年东湖高新区知识产权金融惠企行动试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8/8  浏览次数:629

2022年东湖高新区知识产权金融惠企行动试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有关申报内容如下。

武汉市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试点金融机构及产品

试点金融机构需为高新区注册纳税的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

(一)知识产权相关保险

试点期间由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全辖区的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投保辅导工作。除各保险机构使用的通用产品外,试点企业可使用为东湖高新区特色定制版产品,主要保障专利权侵权与被侵权,企业申请专利相关费用损失等,同时提供“专利申请+专利侵权咨询”等免费增值服务,具体保障情况详见附件。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1)常规专利质押融资。借款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试点银行为东湖高新区开展专利质押融资项目的银行。

(2)“政银保”项下的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质押融资还款保证保险是以“专利质押+贷款保证”为企业双重增信,帮助银行化解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已购买知识产权相关保险的优质企业融资时可下调20%保证保险保费。

二、申报条件

通过分批开展试点,分批优化产品,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金融“东湖模式”。申报机构条件

试点期间重点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企业”“3551人才”企业及“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等名单内的企业。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不存在违法规为经营行为机构。2022年度内累计试点1000家,分三批完成。

根据企业自主申报情况,首批200家,参与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具有发明专利企业;第二批300家,参与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瞪羚企业”,承保专利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批500家,参与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企业”“3551人才”企业及“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等企业。

企业专利需符合要求,如下:

1、企业为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

2、企业专利需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企业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

4、专利在参与试点期间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试点范围的各批次企业通过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链接于4月22日起自愿提交申报申请。申请内容含申请类型、企业名称、本次申请专利名称、申请人及联系方式。

(二)评审宣传。由东湖高新区金融局协同相关专业机构核实所涉专利真实有效性,并围绕辖区重点产业链及园区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公示公告。每月一次,根据评审结果按申报顺序确定试点各批次企业名单,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上门指导。由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派驻专人对申报企业给予指导服务并协助企业向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及东湖高新区相关部门进行保费补贴申领工作。

(五)发布颁证。公示通过并享受高新区知识产权金融项目的企业,由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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