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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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抗疫助企纾困力度,保障和促进企业平稳用工,现将《合肥高新区全力抗疫助企纾困若干政策的通知》(合高管办〔2022〕28号)中稳岗用工补贴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政策内容
二、政策解释
1.二季度指2022年4月1日——6月30日,员工需在2022年二季度期间入职并开始缴纳社保。
2.企业指依法注册各类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事项,且不涉及清理履约、低效用地等处置事项。不包括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3.新招聘员工须为入职前6个月以上未在区内企业就业,须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4.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缴费属期含3个月,不包括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费人员。
5.有相互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企业之间的内部人员调剂不算共享用工。
三、申请流程
(一)新增人员补贴。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9月1日至10月28日期间将申报材料①-④纸质版报送至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其中9月1-9月9期间报送至创新产业园C1栋2楼1-2号窗口,9月10-10月28期间报送至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二楼(彩虹路与长宁大道交叉口,砂之船奥莱对面)。申报材料④-⑤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①企业新增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2022年3月底、6月底社保核定单;
④企业新增人员花名册(附件2);
⑤单位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5);
(二)共享用工补贴。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8月18日至9月30日期间将申报材料①-⑧纸质版报送至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其中9月1-9月9期间报送至创新产业园C1栋2楼1-2号窗口,9月10-9月30期间报送至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二楼(彩虹路与长宁大道交叉口,砂之船奥莱对面)。申报材料⑧-⑨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①共享用工补贴申请表(附件3);
②共享用工人员备案表(附件4);
③共享员工合作协议;
④资金支付记录(银行流水等);
⑤考勤记录;
⑥输出企业、输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共享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⑧用工余缺调剂(共享员工)花名册;
⑨单位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