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高新区2022年二季度稳岗用工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8/18  浏览次数:1852


 为进一步加大抗疫助企纾困力度,保障和促进企业平稳用工,现将《合肥高新区全力抗疫助企纾困若干政策的通知》(合高管办〔2022〕28号)中稳岗用工补贴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政策内容

 

(一)新增人员补贴。对区内企业有序招聘员工、实现平稳经营活动,经认定在未裁员基础上二季度新增招聘正式员工,在本企业用工并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的,按新招聘员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共享用工补贴。对区内企业之间在二季度期间通过“共享用工”模式输送员工,连续工作满1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送工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政策解释

 

1.二季度指2022年4月1日——6月30日,员工需在2022年二季度期间入职并开始缴纳社保。

 

 

2.企业指依法注册各类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事项,且不涉及清理履约、低效用地等处置事项。不包括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3.新招聘员工须为入职前6个月以上未在区内企业就业,须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4.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缴费属期含3个月,不包括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费人员。

 

 

5.有相互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企业之间的内部人员调剂不算共享用工。

 

 

三、申请流程

 

(一)新增人员补贴。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9月1日至10月28日期间将申报材料①-④纸质版报送至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其中9月1-9月9期间报送至创新产业园C1栋2楼1-2号窗口,9月10-10月28期间报送至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二楼(彩虹路与长宁大道交叉口,砂之船奥莱对面)。申报材料④-⑤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①企业新增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2022年3月底、6月底社保核定单;

 

 

④企业新增人员花名册(附件2);

 

 

⑤单位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5);

 

 

(二)共享用工补贴。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8月18日至9月30日期间将申报材料①-⑧纸质版报送至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其中9月1-9月9期间报送至创新产业园C1栋2楼1-2号窗口,9月10-9月30期间报送至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二楼(彩虹路与长宁大道交叉口,砂之船奥莱对面)。申报材料⑧-⑨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①共享用工补贴申请表(附件3);

 

 

②共享用工人员备案表(附件4);

 

 

③共享员工合作协议;

 

 

④资金支付记录(银行流水等);

 

 

⑤考勤记录;

 

 

⑥输出企业、输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共享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⑧用工余缺调剂(共享员工)花名册;

 

⑨单位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3);

百度统计(总)